详细信息

《破产法》来了!担保人可免责!

发表时间:2019-7-26 15:38:06  阅读次数:

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对于个人破产制度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据知情人士透露,个人破产制度将试点先行,下半年有望在个别地区启动试点。



网友:是合理赖账吗?

“负债可免责”这五个大字,让债权人愁云密布,而“老赖”却好像松了一口气。

有持质疑态度的:


有表示同意的:




那么,马上就要推行的《破产法》,真的能帮助“老赖”实现重生吗? 



申请破产后,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吗?

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川表示:“在破产期间内,破产清算机构会严格监控债务人财产情况,所有财产都将报备,破产人只能保持最低生活标准。如果发现可变卖的资产,根本没有藏匿、转移的可能性,随时都会被变卖还债。对债务人来说,个人破产制度是保护,更是惩戒。申请破产也会给个人在工作、生活、社交、婚姻等多个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律师

刘家川

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申请个人破产是非常不划算的。



申请破产后,对生活有什么影响?

1996年,香港演员钟镇涛夫妇借款1.5亿港币炒买豪宅,当时的香港楼市仍处在顶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钟镇涛夫妇所购房产大幅度贬值,贷款本息滚至2.5亿港币。2002年10月,法院裁定钟镇涛破产。破产之后,按照当时香港《破产条例》有关规定


1

破产期间,全部收入“充公”用于还债


钟镇涛赚来的收入都要上交香港破产管理署,破产管理署按照其生活所需给予生活辅助后,其余收入全部用于还债。



2

钟镇涛在生活上受到的限制


包括住宿4000至8000港币、饮食2000至3000港币。甚至身为一名演员,他每月的服装和理发的费用也要控制在500至800港币。


3

直到2006年10月,法院才批准钟镇涛解除破产。 


可以说是:申请破产后,不仅要还钱,并且在破产的这几年里各方面都受到限制、监控,想要像“老赖”想的那样,不还钱过好日子,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要推行破产法?

据最高院工作报告显示,近年来,虽然我国生效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逐年提升,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案件会被定性为 “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


根据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生效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分别为51%57%,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约有43%


 延伸:“执行不能”案件

欠债人虽然欠了钱,但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


通俗点说,就是欠债人虽然欠了钱,但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最后审判可能陷入僵局。



案件陷入僵局后,常见的几种情况

1

法院推动不下去,债主觉得法院不作为,甚至觉得他们包庇欠债的人;


2

欠债人债务缠身,基本没有任何“重新开始”的机会,债务只能无限拖延;


3

法院无法执行到款,债主只能自主找民间催收,从而导致非法、暴力催收。


对此,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川表示:推进破产制度,对债权和债务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护。



这类“老赖”可获免责

虽说“老赖”想用法律不还钱的想法微乎其微,但是,此次《方案》的出台对于某些“老赖”来说,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消息的。


那就是:企业破产后的担保人,可依法免责      



从已经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来,个人申请破产后,部分债务会获得豁免,从而能够东山再起。


而目前很多人希望《破产法》赶紧出台实行的原因是:能够实现自己明明有钱,但不还钱的想法。


对此,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左胜高表示:针对《破产法》会有严格的反制措施和隔离制度,不会成为逃避债务的港湾和挡箭牌!

素材来源:财看见-腾讯新闻

51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