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严抓:出借银行卡供“老赖”使用,这些人因此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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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只想着帮朋友渡过难关,谁曾想这一帮竟成了犯罪。”湖州的童某站在法院被告席上后悔不已。
他没有想到,看着再正常不过的一个举动,竟让自己领到了1年的“牢饭”。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汪某因公司破产被多名债权人起诉到安吉县法院,案件标的共计115万余元。
自称没有履行能力的汪某却在2017年年初联系上了好友童某
我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被限制高消费,银行卡也被冻结了。我想借用你的手机号、微信号以及银行卡进行资金流转……
面对交情深厚的多年好友,童某答应了汪某的请求。此后,汪某使用童某的银行卡、微信账号等累计收款数十万元。
此次“义气”的代价就是:“老赖”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而童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出借“老赖”银行卡获刑,将牵连家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童某被判处缓刑,但由于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所以案底会伴随他终身,并且家人都将受到影响:
1、刑事前科会被录入档案,直接导致难以就业
2、很多工作要求无犯罪记录,有前科的人将永远没有资格从事
3、家人,子女也会因为刑事记录受到诸多限制
如果家长有案底,将会影响到子女从军或者从政政审。
即:子女若要报考公务员,政审很有可能无法通过。
1、发现新的案件,有刑事记录的人是首先被怀疑对象
2、
如果构成新的犯罪,会从重处罚。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惑:童某此前从未涉及任何诉讼案件,并不是被执行人,只是把自己的手机号、微信号、银行卡借给好朋友汪某使用,为什么会构成犯罪?
严抓执行难,包庇“老赖”也是犯罪
对此,法官解释到:汪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童某虽非被执行人,但明知汪某为规避法院执行,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手机号码、微信号提供给汪某使用,帮助汪某逃避法院执行,与汪某是共同犯罪,他起到了起辅助作用,是从犯。
即:童某精准地帮助了汪某实施犯罪,达成了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目的,所以一起判刑。
“老赖”被限制后,继续使用亲戚、朋友的卡消费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但让人意外的是,这些人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犯罪。
加大“从犯”惩戒力度是最好的方法
一方面,是因为大家对限制“老赖”措施的不重视,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对“从犯”的惩戒不够严厉。
想要限制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也应该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1
明确冻结“老赖”银行卡、限制消费的意义
对“老赖”的种种限制是为了监督、核实“老赖”的财产,知道其是否有能力还款。
只要有不符合规定的消费或操作,无论是“老赖”本人还是旁人,一律视为违法。
2
增加对“从犯”的惩戒
协助有履行能力的失信人逃避债务,从情感上讲,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更可恨,因为有了他们的帮助,“老赖”就有了不还钱的理由和方法。
加大对他们的惩戒,让其在帮助“老赖”之前进行衡量:真的要为了“老赖”而吃上牢饭,留下案底吗?
另一方面,也能提醒大家警惕陷阱:如果有人突然找你借银行卡,要小心了!对方很有可能是“老赖”!
在执行过程中,曾见识到“老赖”各种投机取巧的操作,其中不乏有“烂好人”出现,但最后还是要奉劝大家一句:
无论如何都不要逃避执行,更不要助纣为虐,帮助“老赖”逃避法定义务,将会与逃避履行义务者携手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