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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查民营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四大方法】

发表时间:2020-9-30 15:34:08  阅读次数:

出品 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 | 寇乃天

此篇文章共11262字。

民营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的重要客户群体之一。我国经济学家王春圃在1931年出版的《经济救国论》中最早使用了“民营”这一概念,把民间经营的企业称为“民营”。1942年12月,毛泽东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一文中提到“民营的经济”。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初期,“民营经济”这一表述已不存在。最早被冠以民营企业这个称谓的,是民营科技企业。它产生的背景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
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以官方文件的形式较早使用“民营”概念,指出民营科技企业是发展我国高技术产业的一支有生力量。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同志在中国首次民营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对民营经济进行了界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005年暨“十五”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民营经济大发展跨进历史新时期》中对民营经济进行了界定。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从内涵上讲,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
具体到银行业,商业银行要积极响应国家支持民营企业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国家宏观政策要求,积极开展民营企业的信贷实践。然而,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和难题。造成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是造成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内在因素;金融体系的特性和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决定了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长期以来人们观念中所有制的“规模歧视”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重要原因;信息不对称也是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等等。在此情况下,商业银行要想在民营企业贷款方面有所作为和有所担当,并且实现风险可控,民营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的核实问题,就显得非常关键。商业银行信贷人员要积极提升民营企业第一还款来源风险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那么,信贷实务中,商业银行如何审查民营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
1民营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框架性”审核要点

广义的第一还款来源是企业的内生还款来源,指企业通过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或销售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及主动变卖资产产生的现金净流入。此处的主动变卖资产,包括存货、生产设备、投资项目,企业持有的债券、股票和股权等。第一还款来源的基础是企业经营管理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稳定性。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应当重点就经营或销售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进行分析。
(一)非财务维度主要审查要素
非财务维度审查主要指对影响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内外部非量化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分析。主要应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实际控制人从业经验、经营风格及稳定性。信贷人员应从实际控制人的管理能力、资产负债情况、征信情况、人品作风、家族交接班安排等维度,分析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企业的能力、意愿和稳定性。
2、行业周期及行业地位。信贷人员应根据行业周期及企业在细分行业中的地位,分析行业生命力、未来市场竞争态势及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3、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信贷人员应分析企业经营历史和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结合企业所经历的经济周期的表现,综合评估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特别对于成员众多且股权复杂的企业集团,需梳理其股权脉络、集团内部利益关系、互保关系和隐性关联关系等。
4、主业清晰度或实际经营范围的稳定性。信贷人员应从企业主业是否突出、不同类业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产业互补情况等维度,分析企业经营的专注度及稳健性。
5、商业模式及上下游渠道的稳定性。信贷人员应从盈利模式、上下游渠道的集中度和稳定性等维度,分析企业获取资源的能力及市场份额稳定性。
6、外部政策的稳定性。对于受国家、区域、行业等外部政策影响较大的企业,信贷人员应关注外部政策的变化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分析企业应对政策变化的能力。
7、资金流是否稳定可监控。信贷人员应根据企业在银行开展受托支付及账户资金往来等情况,评估银行对第一还款来源的可控程度。
(二)财务维度主要审查要素
财务审查的核心是通过财务指标量化分析企业的风险因素并测算其常态下的还款能力。在进行财务分析前,应对企业表内外的资产、负债和现金流信息全面核实,确保分析范围涵盖了企业所有显性和隐性的资产及负债。主要应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过去的财务数据能否准确反映其经营状况。应将企业主要财务数据与细分行业中的主要竞争对手或标志性企业比较,与“三表三单等外部数据进行比较,并分析各财务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验证财务数据的合理性。三表指水电表、海关数据表和纳税申报表,三单指对帐单、出入库单和工资单。三表三单主要适用于中小企业。
2、企业过去的经营状况是否保持稳定上升态势。应分析企业三年或以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趋势,并与行业整体走势进行比较,判断企业有无明显弱点,是否容易遭受外部风险事件的影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对企业进行压力测试。
3、企业未来能否获得持续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入。应基于企业过去的收入、成本、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情况对未来经营状况进行合理预测,判断企业未来发展潜力。
4、企业获取的收入能否有效偿还银行授信。应分析企业经营收入能否与企业整体融资规模相匹配,企业实际控制人债务及担保是否会对企业带来潜在的债务负担,分析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整体债务规模的合理性。
5、企业外部融资模式是否稳定。通过分析企业外部融资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本地融资与异地融资比例、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融资比例、银行融资与非银行融资的比例,评估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审查方法
民营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风险审查,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调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现场调查,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
1、与企业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人员现场访谈。
可把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列为访谈对象,了解企业经营理念、管理风格、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等,分析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企业的能力和意愿,以及管理层的稳定性和对企业的信心。
2、走访企业的经营场所。
应仔细查看生产线的开工情况和产能利用情况、员工到位情况及士气、生产现场的管理秩序和整洁程度、厂区的布局、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库存情况、运输车辆的进出频率等,评判企业是否正常运作,有无存在开工不足、产成品积压、管理混乱、员工流失严重等问题。在走访中,应留意企业在报告栏张贴的排产和质检信息,查看考勤打卡情况或员工宿舍的使用情况,查看主要生产设备的品牌和出厂日期,查看仓库中产成品的销售对象和生产日期,查看企业环保设施及排污情况等。
3、与基层员工进行沟通。
可向当班员工了解轮班和轮休、设备开工、工资水平和支付频率、有无欠薪等情况;向仓管员了解库存的详细情况,原材料和产成品进出库频率等信息,甚至可以向厂区附近的商店打听生意状况,多层次、多侧面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现状。
4、跟进前线部门与实际控制人定期沟通情况。
关注前线部门与企业的日常联系情况,了解企业与前线部门关系的紧密程度。可要求客户经理定期反馈企业走访结果,持续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实际控制人经营理念的变化。
2四大类常见的民营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审查方法

(一)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
制造业是指按照市场要求,通过物理和化学变化过程,将原材料转化为新产品的行业。对于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应优先支持具备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符合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产销率高的企业。应基于企业经营模式和产品特点,灵活运用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和国际结算等产品,支持企业正常经营及扩大市场份额。对于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风险审查,通俗讲就是判断四点:企业是否买得来(原材料),做得出(优质产品),卖得掉(稳定的下游、市场),收得到(货款)。
1、生产制造类民企非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对于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应结合各类非财务因素综合分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基于其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合理设计授信产品及方案。核心竞争力包括成本控制能力、行业市场影响力、产品的垄断地位、渠道的稳定性等。这里面有三个极简指标可以帮助信贷人员判断生产制造类企业经营的好坏,即开工率、产销率和货款回收率,层层相扣,分别反映了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货款回笼情况。
第一、企业上游供应商分析。分析企业上游供应商结构、资质、规模、集中度、关联关系和地域分布等要素,评估企业上游供应商分布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了解企业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情况,关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分析企业控制成本和抵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与经营无关的频繁大额资金汇划现象。
第二、企业生产能力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分析核实企业的开工率或产能利用率情况,并与历史、同业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企业实际产能饱和度。企业的实际产能利用率要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匹配,并符合经营逻辑和行业惯例。对于产能利用率长期较低的企业要审慎。此外,还应通过咨询内外部产品专家、研究第三方中介机构报告等方式,对企业的生产技术先进性、产品不可替代性、产品市场竞争力等要素进行分析,判断其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地位。
第三、企业下游客户及市场稳定性分析。可通过产销率指标分析企业产品的销售情况。此外,还应进行其他几方面分析:一是分析目标市场情况。通过查询行业研究报告、了解行业龙头企业关键业务指标等方式来判断行业生命周期,综合评估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饱和度、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二是分析下游客户情况。分析下游客户的资质、规模等基本信息,并根据双方合作历史及履约记录,评估下游客户的稳定性。对于突然新增下游大客户的情形要予以重点关注。此外,还应分析企业关联交易占比和交易价格偏离度,防范通过关联交易转移收入、虚增收入的情况。可设定用于关联交易的授信比例来对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约束。三是分析订单情况。分析企业历年取得的订单、目前在手订单和预计可取得订单,了解订单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合理判断企业资金需求和短期偿债能力。对于企业订单量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变化的情形要高度关注。
第四、企业货款回收能力分析。可通过货款回收率指标分析企业的货款回收能力。应通过分析企业与下游客户的结算方式,经过银行结算账户回笼的货款稳定性等来评估企业的全部销售货款的回笼情况,并与财务报表反映的企业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和存货进行对比,判断企业产销及货款回笼情况是否正常。货款回收率指一定时间内企业回收的货款金额与总销售金额之间的比例。此外,要了解企业在各家银行回笼货款、资金结算与各家银行投入授信的情况,判断企业在各家银行的风险和收益是否存在错配。
2、生产制造类民企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财务审查的核心是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与其经营能力的匹配程度。
第一、财务数据真实性核查。围绕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科目分析财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并将相关科目与外部数据进行交叉对比,尽可能对财务数据真实性进行核查。⑴测算过去三年营业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的比率,基于其波动变化分析收入成本数据的合理性。若比率持续扩大且与行业平均水平偏差较大,则应高度关注收入数据的真实性。⑵比较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应收账款增长率、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与存货增长率的差异,对差异较大的情形应重点分析。⑶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与主营业务成本增幅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⑷通过纳税申报金额、银行账户资金回笼情况、水表、电表、气表等数据对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科目进行交叉核对,并将主要科目与同业进行对比,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与其经营规模、行业惯例、市场走势不符的财务情况。
第二、经营稳定性分析。比较过去三年或更长时期主要财务指标的不同表现,评估企业资产质量的优劣,识别经营中的不稳定因素。⑴分析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及营业利润增速是否保持稳定、变动趋势是否与同业情况一致。⑵测算企业近三年EBITDA,分析其是否为正值且保持稳定。EBITDA指息税折摊前利润,计算公式=净利润+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费用。⑶测算企业近三年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其能否保持稳定,并与行业平均值进行对比,判断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可通过测算存货中产成品与原材料的比率,判断企业销售的稳定性。当产成品比例大幅上升时,企业可能面临滞销风险。⑷测算企业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占比及其变化,评估企业占用上游客户资金的能力。⑸评估固定资产的稳定性及折旧政策的合理性。测算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若该比值过高,则企业可能存在过度扩张的风险。
第三、还款能力分析。企业的还款能力综合体现为其债务规模与财务能力的匹配度。银行应首先核实企业的所有表内外债务,确保分析基础涵盖所有现存及潜在债务;其次,应将企业的债务与其资产、损益、现金流进行比较,评估还款的保障程度。⑴关注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分析企业有无售后回租等潜在债务安排。⑵通过测算财务费用与债务规模平均值的比率,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民间借贷等表外负债。⑶对于权益类科目的突发新增,应分析其变动合理性,判断其增长实质是股权还是债权。⑷测算企业近三年在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在股份制银行授信占全部付息债务的比率,评估企业在市场上融资能力的变化。⑸测算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并与行业中同等规模企业平均值进行比较,分析债务规模的合理性。⑹测算近三年杠杆率(总付息债务/EBITDA)和偿债率指标(当期经营性净现金流/当期应付本息),评估杠杆率是否过高,偿债率是否过低。
第四、资金用途合理性分析。通过对财务指标的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判断企业资金用途的合规性、真实性及合理性。但银行更应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控,确保企业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具体可采用如下方式:⑴测算企业的流动比率,若小于1,则企业存在短贷长用的可能。⑵分析其他应收款变动的合理性。若在相关科目下出现大额非经营性占款,则企业存在资金挪用的可能性。⑶分析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判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占款,评估占款的合理性。若关联交易账期大于正常经营占款账期或关联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正常水平,则存在企业资金被关联方挪用的可能性。
(二)批发零售类民营企业
批发业是指批发商从事的批量销售产品、进出口贸易、贸易经济与代理等活动。零售业是指通过买卖形式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居民或社会团体进行消费的商品流通活动。对于批发零售行业,应优先支持上下游稳定、贸易背景真实、物权资金流清晰可控的企业,同时灵活运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与其物流、现金流相匹配的贸易融资产品。批发零售类企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合理性、贸易项下销售收入的稳定性是其第一还款来源分析的重点。
1、批发零售类民企非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批发零售企业非财务维度的审查尤为重要,核心是对企业开展业务的目的、贸易背景的合理性、企业风险控制的能力进行评估,合理判断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一、贸易背景真实性分析。一是常理分析企业开展贸易的目的,判断其融资需求的合理性。考察企业贸易目的是否与其业务模式相契合,防止企业以融资为目的进行资金转移。二是逻辑判断企业贸易模式及流程的合理性。对于上下游企业可以直接交易却在贸易流程中增加借款人、企业间互为上下游、大量进行低价交易、与同业结算方式有很大差异等不合理现象要重点关注。三是交叉验证企业经营数据的合理性。可以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售额”数据以及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核实企业主要下游客户的业务量;可以通过海关进出口申报数据、进口关税或出口退税缴纳数据核实企业采购规模及出口销售情况。若企业存在大额应付票据或保证金类货币资金,可抽调大额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查验开证人/出票人和受益人/收款人,以及贴现人(如有)的相关信息是否与企业商务合同主要交易对手、财务报表附注中应付票据方等信息吻合;可以通过外部公布的行业统计数据、同类企业规模数据横向核对企业收入规模的真实性。在贷后管理中,将上述核验手段予以固化,按照一定频率要求银行业务发起部门持续跟进,发现异动时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渠道稳定性分析。可通过收发货单据、入库单等材料分析企业上下游客户的资质、集中度分布和历史合作记录,评估上下游客户的稳定性。通过对现有购销合同的金额、效期以及结算方式进行分析,评估上下游客户的履约能力。对于零售类企业,还应分析采销渠道、门店情况,并通过发货单和系统数据核实其线上交易数据(如有)。分析其单店成本情况并与同业横向比较,分析互联网新零售对其冲击影响,分析企业是否存在盲目开店或不合理屯货等情况。
第三、市场风险防控能力分析。了解企业定价模式,评估企业是否通过背对背定价提前确定上下游价格,有效锁定贸易收益。了解企业是否保持均匀的节奏进行采购和销售,价格波动是否控制在合理区间内。对于大宗商品贸易,应了解企业是否通过套期保值等手段对冲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能否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银行应建立动态盯市机制,动态调整保证金比例,提高贸易融资业务的安全性。
第四、贸易资金回流的可控性分析。关注企业仓单及货物流转情况,确保银行获取对单据或货物的控制权。关注企业货款回笼情况,通过分析企业在银行的资金流水评估企业回款金额及频率的合理性。可要求主要下游客户将直接回款账户设置在银行,便于进行资金监控。对于高度依赖某核心企业的授信客户,可选择叙做保理融资等贸易融资产品,加强对第一还款来源的掌控。
2、批发零售类民营企业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批发零售类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及资金用途的审查与生产制造类企业基本一致。此外,还应重点审查批发零售类企业周转率的变化及融资规模的匹配情况。
第一、周转效率分析。批发零售类企业流动资产占比高,利润率低,主要依靠快速周转获利,因此对周转效率的评估是关键。一是测算近三年总资产周转率,并与行业平均值进行比较,判断企业整体供销稳定性。二是测算近三年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及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及余额变化,分析与同业的差异。关注应收账款的结构、期限和集中度水平,评估企业与下游核心企业的合作紧密程度。对于零售类企业,应特别关注存货周转效率及期限结构,评估有无积压、毁损、滞销及其他变现风险。三是测算近三年应付账款及预付账款周转率及账期,评价企业占用上游客户资金的能力。四是测算近三年现金周转率,评估企业资金结算方式的稳定性。五是分析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的稳定性,评估应收账款或存货增幅是否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保持一致。当存货或应收账款增幅超出营业收入增幅时,应予以重点关注。
第二、还款能力分析。应基于批发零售业务特点,合理确定银行授信的规模、产品和期限。一是测算企业应收科目与应付科目账期的差异,分析企业资金缺口周期,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期限。二是基于贸易融资产品特点,结合收入、成本、应收、应付等科目金额,合理测算贸易周期并确定相应的贸易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三是分析企业近三年营业利润率及净利润率的变化,并与同业进行比较,评估企业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四是测算企业近三年在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在股份制银行授信占全部付息债务的比率,评估企业在市场上融资能力的变化。五是计算近三年杠杆率(总付息债务/EBITDA)和偿债率指标(当期经营性净现金流/当期应付本息),评估企业整体的偿债能力。
(三)科技创新类民营企业
科创类民营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换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民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及技术服务领域。该类企业存在显著的发展周期性。原则上对于处于初创期、核心技术尚未进入商业应用阶段或应用场景不成熟、无自有专利或知识产权、所处行业技术更新过快的科创类企业应谨慎支持。选择支持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填补市场空白、技术路线已经得到一定应用、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相对稳定的已进入发展期或成熟期的科创类民营企业。在产品上可选择叙做贸易融资等产品。对科创类民营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分析,除传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外,还应关注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
1、科技创新类民企非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第一、分析企业技术先进性。审查手段包括:⑴核查企业核心产品所获专利证书权属(专利证书是否在企业法人名下,是否与他人共享,有无抵押、转让等)及有效期;⑵企业的专利技术是否与其主要生产产品相关;⑶核心技术从研发到投入商业应用的全过程中是否涉及知识产权纠纷;⑷与国内外拥有类似技术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相关核心技术的可替代性;⑸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技术更新迭代周期,研究企业的当期技术储备和研发周期是否能跟上行业技术更新的步伐。
第二、分析企业产品的盈利模式及运营模式,了解产品的市场需求及未来持续推广空间,合理预测市场发展潜力。结合其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综合分析其盈利模式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评估企业运营风险。分析企业下游客户,评估企业是否存在过于依赖某几个大客户的情形。可从政府公开信息中了解企业是否纳入全国或当地政府重点企业清单,是否已经或拟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
第三、分析企业股东及创始人团队。调查其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专业性及成功研发或投资经验,分析其对企业提供支持的能力及意愿。通过与管理层、关键岗位人员等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创始人的发展战略、职业精神、信用状况和社会背景。此外,还应重点关注股东及创始人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四、分析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分析企业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资金实力、单笔股权融资金额对企业研发投入计划的覆盖率以及股权融资行为的可持续性。将此类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时,应充分衡量外部投资者与企业的未来合作关系。应尽可能了解投资协议中是否存在限制条款或对赌条款,分析当企业无法达到要求时可能出现的纠纷及对银行贷款的影响。可通过约定投资方在银行授信期间不得撤资或分红、股权转让需经过银行同意等条款对其进行适当约束。
2、科技创新类民企财务维度审查重点
基于科技创新类企业的经营特性,其财务指标数据通常不能完全反映未来发展趋势,故仅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要点提示。对于财务数据真实性及资金用途的审查重点与生产制造类企业基本一致。
第一、无形资产分析。应基于技术研究开发所属阶段,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近三年的变动合理性进行分析,避免企业将当期研发费用(根据会计准则,当通过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时,其开发阶段的费用可计入无形资产)纳入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应关注无形资产科目的异常波动,防止企业通过评估增值虚增资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借助第三方投资银行、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科创类民营企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第二、股东出资分析。分析股东出资明细,对于股东以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进行出资的,应合理评估技术的真实性及出资金额的合理性。应通过其他应收账款科目分析判断企业有无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况。若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存在不明原因的大额款项,应评估企业抽逃出资的可能性。
第三、经营稳定性分析。通过对研发费用及补贴收入等科目进行分析,评估企业经营收支的稳定性。一是测算研发费用投入比率(研发费用投入比率=本年研发费用/本年营业收入)及变动,分析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续进行研发的意愿及能力,评估科创类企业的技术转化收入的可行性及发展潜力。若近三期企业营收增幅远低于研发费用支出增幅,表明企业技术转化能力有所下降。二是测算补贴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析补贴收入的可获得性及稳定性。应通过各级政府机构发文了解现行补贴政策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补贴资格及标准进行核实。一般来说,补贴政策的资金落实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需分析以补贴收入作为当期还款来源的可行性。第四、还款能力分析。科创企业的获利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于其还款能力的分析应基于对其未来收入成本的合理预期。一是结合企业营业收入历史增长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在手订单情况合理预测企业未来营业收入、经营性净现金流,并据此合理测算融资总量。二是对出现以下情形的企业,应审慎叙做授信:连续三期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且市场份额持续下降;连续三年有息负债增幅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主营业务利润率持续下降且低于可比同业。三是测算企业近三年在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在股份制银行授信占全部付息债务的比率,评估企业在市场上融资能力的变化。此外,若企业近三年筹资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下降,则表明企业外部融资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再融资能力可能出现下降。
(四)供应链类民营企业
供应链是指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由供应商、生产商、服务商、批发商、销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组成的供需传输链条,即由原材料获取、产品加工、服务提供及销售实现这一过程所涉及的企业组成的链条。对于供应链类民营企业,应优先支持交易背景真实业务稳定、所处供应链管理体系成熟、核心企业业务量较大且资质较优的企业,可结合融资时点、融资期限、融资规模配套叙做应收账款类融资、预付/应付类融资、货押类融资,并通过加强对贸易的物流及资金流管理来提升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保障程度。在实际分析中,应重点了解企业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业务合作情况,将其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核心保障。因此,与核心企业的合作稳定性及核心企业经营状况是供应链类民营企业审查分析的重点。由于供应链企业分属各行业,故其非财务及财务因素审查可根据企业所处行业进行有针对性地信贷分析。具体来讲,供应链类民营企业审查重点包括如下几点:
1、分析销售收入真实性
通过分析企业日常回款情况与其现金流数据或销售收入的匹配度,判断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是否匹配。通过分析历史销售数据明细,了解还款来源方的支付能力、信用记录、还款资金的划拨路径,综合判断下游客户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对连续三年以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的企业需详细了解原因。
2、分析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稳定性
重点分析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签订订单合同的真实性和历史合作记录、合作年限,评估企业是否为供应链中的稳定成员。可通过银行流水、业务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资料进行交叉验证。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应了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避免通过虚假关联交易套取银行资金。分析企业产品或技术的先进性,产品/原材料是否为核心企业的重要原材料/产品,评估其在核心企业供应商/渠道商体系中的地位和不可替代性。
3、分析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管理能力
分析供应链核心企业是否具备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评估其对供应链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判断其能否保证整个体系的稳定运营和有效管理。结合核心企业在银行的授信情况分析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竞争力和未来发展战略,借助核心企业数据、订单及系统来辅助分析企业交易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4、分析核心企业的经营稳定性
了解核心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评估核心企业经营稳定性。对于核心企业存在跨业经营、对外投资过大、关联企业长期大额占用资金,的情形,应予以重点关注。可通过企业信息查询软件、人行征信报告等外部工具核查核心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融资及征信等情况,评估其对核心企业的影响。